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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设立终审审批!

时间:2022-06-30 15:41出处:许可证代办阅读(344)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人持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向文化行政部门申请最终审核。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申请人的申请,文化行政部门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公安机关经审核不合格的,应当分别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营业场所;有健全、完善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并取得从业资格的安全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申请材料

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符合规定的证明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一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经营管理技术系统安装证明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九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八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

营业场所建筑平面图、计算机和摄录像设备分布图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四)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意向书”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八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固定的网络地址和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计算机等装置及附属设备。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九条: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ISP接入意向书(接入速率、固定IP地址和E-Mail地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六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的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接入互联网,不得采取其他方式接入互联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提供上网消费者使用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不得直接接入互联网

公安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出具的信息网络安全合格证明文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行政法规】第十一条: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完成筹建后,持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到同级公安机关申请信息网络安全和消防安全审核。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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